首页
|
财经
|
股票
|
港股
|
基金
|
期货
|
理财
|
保险
|
银行
|
外汇
|
债券
|
黄金
|
信托
|
期指
|
房产
|
汽车
|
专题
|
学院
您所在的位置:
首页
>>
保险
>>
社保专区
>> 正文
灾区医保“特办”
www.fivip.com
2008-05-15 10:19:57
蓝筹财经
0
参与评论
0
[
大
中
小
]
人力和社保部
据新华社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出通知,明确受灾地区可以按照“特事特办”的原则,对因灾伤亡的参保人员在医疗和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、比例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给予照顾。(新京报)
[
收藏此页
][
收藏到QQ书签
][
我的yahoo收藏
][
添加到百度收藏
][
发表评论
][
打印
]
关于 医保 的文章
北京医保拟推定额预付费制度 同病将同费用
2008-05-07 09:54:55
医保个人账户有望适时挂钩CPI
2008-05-06 09:29:19
病人未痊愈被赶出医院 院方称因医保费花超
2008-04-29 09:31:01
广东医保转移新突破 离开统筹地个人账户可取现
2008-04-23 10:16:05
江苏首推职工医保省级统筹
2008-04-01 08:00:04
保险频道历史文章
保险公司应对灾害理赔电话
2008-05-15 10:19:35
抗击地震灾害 保险业拨备巨额赔付金
2008-05-15 10:18:51
13万元国寿发出第一笔大额赔款
2008-05-15 10:17:24
保险公司纷纷开通灾区理赔绿色通道
2008-05-15 10:16:42
全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即将成立
2008-05-15 10:16:04
匿名发表
理财产品
热点追踪
频道精选
深度报道
最新商讯
广而告之
诚聘英才
|
联系我们
|
广告服务
|
合作伙伴
|
法律声明
|
征稿启事
|
网站地图
蓝筹财经所载文章、数据仅供参考,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,风险自负。
技术支持:成都大行情网络科技公司 ICP经营许可证编号:川 B2-20070077 证券资讯提供:成都银华投资资讯有限公司
Copyright @ 蓝筹财经
www.fivip.com
All Right Reserved